中國家居品牌聯盟秘書長陸昕關于《北京商報》不實報道的聲明
2014年4月13日,聯盟正式發布“關于《北京商報》不實報道的嚴正聲明”,近日接到不少媒體朋友的采訪電話,希望進一步了解聯盟及我本人對此事件的看法,今日特以個人名義發表聲明如下:
(一)對聯盟會員企業敏華控股(芝華仕沙發)、顧家家居在知識產權糾紛的立場和看法
作為聯盟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的負責人,本人在家居行業有著超過十年的從業經歷,對家居行業有較深了解,恰巧本人大學所修的是法學專業,故對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法規亦有一定的了解及認識。
本人認為:當前家具行業存在一定程度的知識產權爭議乃行業正常現象,并且隨著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不斷完善,聯盟會員企業運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的現象將日趨頻繁,該舉不但有利于提升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保護水平,而且長遠來看也有利于行業原創設計的發展。
就今年3月東莞家具展敏華控股(芝華仕沙發)投訴顧家家居涉嫌抄襲其專利產品一案,在國內外的其他行業及領域都存在類似的案例。以蘋果和三星的“世紀專利之戰”舉例,兩家公司在全球九個國家圍繞30多項專利展開專利大戰,判決涉及的賠償金額高達10億美元以上。事實上,兩家公司并沒有因為訴訟而反目成仇,三星在給蘋果iPhone和iPad“芯片獨家供應合約”上的收益達數十億美元,雙方在商業上繼續保持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我舉上述例子想表達的觀點是:原創設計和技術創新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最有力的保障。在蘋果、三星一案中,即使雙方在全球范圍展開“世紀專利之戰”,兩家公司仍在全球范圍保持受人尊敬的地位。況且,兩家公司之間發生的所謂“戰爭”均嚴格限制在法律框架范圍內,所謂的“世紀專利之戰”只是當事人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利益的正當手段,是“文明人的戰爭”。而且,這樣的“戰爭”在客觀上還促進了行業技術的創新和發展。也就是說,技術開發者和行業領跑者可以充分利用專利工具保護自己應得的市場紅利,而不是被山寨跟隨者“巧取豪奪”。
敏華控股與顧家家居均為我國家居行業的領軍企業,同時也是聯盟的創始會員企業。在本次事件中,雙方的行為均是對法律法規的合理運用:一方向專利局及法院提交了有關資料,對涉嫌侵權的產品進行“訴前證據保全”;另一方則以獲批的“外觀專利設計”證書自證清白,并稱事件已交由法院受理,愿意等待法院處理結果。近日,本人對事件雙方均進行了溝通與了解,雙方均心平氣和地表示嚴格按法律程序進行處理。因此,本人認為,此類糾紛是行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現象,在游戲規則內的競爭,客觀上有利于行業的整體發展,并非就是壞事。
《北京商報》家居產業周刊主編吳厚斌及署名記者謝佳婷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及保護的宗旨缺乏深刻理解,妄下結論,報道標題冠以“中國家居品牌聯盟成員大打抄襲戰芝華仕沙發顧家家居上演同室操戈”的字樣,不知是何居心!
(二)關于聯盟是否該干涉此類爭議的問題
如果吳厚斌主編和署名記者謝佳婷在撰寫上述報道前,真正深入地做一點功課,那么他們一定能夠發現:中國家居品牌聯盟非常重視行業內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并率先于2013年11月15日正式通過、實施了《中國家居品牌聯盟知識產權自律保護公約》(以下簡稱《公約》)。
《公約》對聯盟全體會員有約束力,聯盟并致力推廣《公約》成為全行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普適性規范。
在這里,有必要向外界闡明《公約》與我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關系問題:首先,《公約》的制定完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其內容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其次,《公約》是行業組織內部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自律性公約,針對法律法規不可能詳盡規定的“空白地帶”,《公約》可以根據行業特點進行深層次的保護。例如:聯盟企業的某些知識產權,在尚未取得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證書前,可向聯盟申請備案保護。如果會員企業之間發生知識產權糾紛,則聯盟可以接受會員企業的投訴,并依程序處理。
《公約》詳細規定了會員企業知識產權爭議的投訴、受理,仲裁及處理機制,聯盟內部還選舉部分德高望重的會員企業負責人成立“聯盟仲裁委員會”,對會員企業知識產權糾紛進行調解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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