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制。員工制是指從事家政服務業的實體招聘家政服務員作為其員工,由該實體對員工進行培訓并派遣到客戶家工作,客戶支付的費用先交給實體,由實體扣除管理費后再發給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在轉換工作的間隙,由實體為其提供免費住宿。目前實行員工制經營模式的實體主要為有限責任公司,因員工制對實體的要求較高,比如要有培訓能力,要有解決家政服務員食宿的能力等等,一般的個體工商戶往往難以達到。
主要特點:(1)合同。公司與家政服務員之間系聘用合同關系,而公司與客戶之間系服務合同關系。(2)管理。由公司派遣家政服務員到客戶家工作,家政服務員在原雇主家工作期滿或中止工作時,可回到公司等待再次分配,公司應為家政服務員提供免費住宿,并盡快為其重新安排工作。公司每 月收取管理費,收費標準各地有所不同。(3)工資。由客戶每月將費用支付給公司,由公司扣除管理費后再支付給員工。(4)責任承擔。因家政服 務員造成的對客戶、客戶家人、客戶物品的傷害或損失,先由公司承擔相應責任,然后由公司對家政服務員進行追償。同時,在家政服務員受到客戶的侵害時,公司 有義務協助家政服務員向客戶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5)保險。通常情況下,公司會為員工購買一份商業保險。具體的金額和保險內容各地不太一樣,但是都是由公司購買。
2、會員制。會員制是指從事家政服務業的實體招募家政服務員作為其會員,由實體對會員進行培訓后介紹到客戶家工作,客戶將工資直接支付給家政服務員,實體不介入其中,但會員每年要向實體交納一次會費。家政服務員在轉換工作的間隙,由實體為其提供免費住宿。。實行會員制經營模式的實體主要為有限責任公司,因會員制經營模式也要求實體有培訓能力、解決家政服務員食宿的能力等等。
主要特點:(1)合同。由家政服務員與客戶簽訂服務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公司不是服務合同的主體,只起見證人的作用。(2)管理。家政服務員在公司登記注冊為會員后,由公司負責為其介紹工作,會員每年交一次費用,金額為家政服務員一個月的工資數額。介紹工作的方式與 員工制相似,即會員在原雇主家服務期滿或中止服務后,由公司為其重新安排工作,并在重新安排工作期間為會員提供免費住宿。(3)工資。由客戶將費用直接支付給家政服務員,公司不再收取費用。(4)責任承擔。家政公司不承擔任何由家政服務員給客戶造成的損失,客戶與家政服務員之間的糾紛由其自主解決,公司可予以協助。(5)保險。由客戶決定是否為家政服務員購買商業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3、中介制。中介制是指由從事家政服務的實體作為中間人,為前來找工作的家政服務員聯系客戶,由客戶與家政服務員簽訂家政服務合同,實體按次收取介紹費,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中介制的經營模式對實體的要求低,往往被個體工商戶所采納。
主要特點:(1)合同。由客戶與家政服務員簽訂服務合同,中介組織起見證人的作用。(2)管理。中介組織沒有管理職能,只按次收 取介紹費,一般按月工資的百分比收取,各地標準有所不同,10%-30%不等。(3)工資。由客戶直接將工資付給家政服務員,與中介組織無關。(4)責任承擔。中介組織不承擔任何責任。(5)保險。中介組織不負責家政服務員的保險事宜。 |